各鎮(街道),市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全省農村消防工作現場觀摩會暨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部署會議精神,結合新時代消防工作形勢任務,健全消防安全體系,統籌推進基礎設施建設,夯實火災防控基礎,現就加強全市農村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體系建設
(一)加強屬地消防安全管理。要貫徹“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為農村消防工作第一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為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要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工作負領導責任。村(社區)“兩委”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明確“兩委”成員消防工作責任,至少確定一名消防專(兼)職管理人員,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經常性防火檢查、消防宣傳教育和組織撲救初起火災,每年進行兩次消防安全演練。
(二)加強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要貫徹“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有關行業部門依法依規開展行業消防安全檢查治理,將偏遠鄉鎮、城鄉結合部的行業單位場所納入監管視線。對人員密集、“三合一”場所、易燃易爆、文物古建筑等火災風險較高的單位場所,要列入行業重點監管對象。對鄉鎮(街道)排查發現的行業重大消防安全風險,要實施重點督辦整治。
(三)加強消防工作監督指導。公安派出所要對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消防監督檢查。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消防工作業務指導培訓,定期分析研判火災風險,通報突出火情,提出重點治理意見。指導鄉鎮(街道)評估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消防力量狀況,提出加強建設意見。
二、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
(四)編制消防規劃。要將農村消防基礎設施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鄉鎮總體規劃編制內容并同步實施,年底前要完成消防專項規劃修訂工作;全國重點鎮要完成消防專項規劃編制、修訂工作,其他建制鎮完成消防專項規劃(或消防專篇)編制、修訂工作。
(五)強化基礎設施建設。要加強農村消防水源建設,有自來水管網的要同步建設消火栓,未通自來水的要充分利用天然水源、蓄水池、蓄水塔等建設消防取水平臺,滿足消防加水需求,年底前每個村要建設2處消防加水點。要通過鄉鎮自籌、市區補償等方式,為每個村配備一輛載水滅火車輛,或引導農戶在農用機動車上配備手抬機動泵,發生火災時就近利用水源抽水滅火。要加強新修農村公路、鄉村道路建設,保證農村道路達到消防車行駛、轉彎、??康然疽?。
三、加強基層消防力量建設
(六)充實防火力量。要結合本地經濟發展、基層治理體系、管理機制實際和火災防范特點,在鄉鎮(街道)成立消防工作站(所),通過依法授權或委托方式明確承擔的消防行政執法事項。要按照標準配齊消防安全專職協管員,做到定崗、定位,專職、專責。鼓勵設立事業編制的消防安全指導服務機構,或者采取借用事業編制招錄方式引進專門技術人才,協助承擔指導鄉鎮(街道)消防工作、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消防行政執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等職責任務。要在村莊建立群眾性消防安全志愿組織,在居民群眾中確定消防管理員和消防宣傳員,實行“多戶聯防、區域聯防”,開展群防群治工作。
(七)做強滅火力量。因地制宜建設鄉鎮專職、志愿消防隊,全國重點鎮,省級重點鎮、中心鎮,建成區面積超過2平方公里或建成區內常住人口超過1萬人的鄉鎮要按照國家標準建設鄉鎮專職消防隊,并同消防救援隊伍建立聯勤聯訓、聯調聯戰機制,承擔滅火救援、防火巡查、消防宣傳等工作。根據煙臺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要求,未建成的辛莊鎮、蠶莊鎮、金嶺鎮、張星鎮、玲瓏鎮需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各村莊要依托網格員、預備役人員與消防志愿者組建志愿消防隊承擔滅火救援、消防宣傳等工作,發生火災后組織人員疏散并進行處置。
四、加強火災防范機制建設
(八)整治重點領域突出問題。要以違規用火用電、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違規住人、電動車充電、消防設施損壞、消防通道堵塞等突出問題為重點,開展拉網式排查整治。對于鄉鎮、農村自建房用作民宿、群租房、生產經營單位、培訓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的,要嚴查嚴治違規住宿、違規生產經營等問題。自建房住宿、工作、培訓等人員超過10人的,必須納入重點管控范圍,達不到消防安全條件的一律不允許經營使用,已投入使用的要徹底整治。要提升風險監測預警能力,以街、巷或村民集中居住區為單元設置保護區,按照供電線路分布,在配電箱中安裝電氣火災監控系統,在群眾家中安裝滅火軟管、燃氣灶漏氣報警器和智能煙感設備,實現實時預警處置。
(九)強化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要利用農村綜合服務設施建立消防科普教育場所,設置消防宣傳欄,拓展消防宣傳陣地。要發動消防宣傳員、網格員和消防志愿者,定期到孤寡老人、留守兒童等弱勢群體家中,以常見火災隱患、撲救初期火災、疏散逃生自救等內容為知識要點進行講解。要發揮農村“大喇叭”作用,在大風天氣、麥收期間等火災多發季節,有針對性的播放消防安全常識和警示性提示性等內容。要充分利用各種重大節日、集市活動等宣傳有利時機,為村民面對面、點對點講解農村防火要點,教授消防安全技能,規范村民用火、用電、用氣行為。
五、強化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十)加強組織領導。要將農村消防工作作為重點工程,黨政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負總責,及時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領導干部要堅持具體抓、專門盯;班子其他成員要履行好“一崗雙責”,齊心協力推動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
(十一)分類推進實施。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火災特點,區分不同地區、不同發展水平等情況,分類型、分地區加強農村消防工作。鼓勵各地創新思路,積極探索新方法、新路徑,培育可復制推廣的典型樣板,先行先試開創加強農村消防工作的新局面。
(十二)嚴格追責問效。要把農村消防工作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的重要內容,加強督導考核。市安委會辦公室定期調度全市農村消防工作開展情況,適時組織專項督查,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推進不力的,堅決追究責任。對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事故發生的,要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招遠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招安辦〔2021〕140號—關于加強全市農村消防工作的指導意見.docx